我单位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市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缺少统筹谋划,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滞后,违规处置问题多发。督察发现,牡丹江江南开发区内违规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爱民区放牛沟西小屯附近建筑垃圾掺杂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阳明区铁岭河高速出口附近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东宁吉丰菌业对面发现建筑垃圾堆放;其他县(市)也均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建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清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完成辖区内发现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的清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2、开展非正规建筑垃圾点位排查,全方位查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流程,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铁岭河高速路口附近,铁架房周围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河堤已整改完毕;位于阳明区铁岭河哈牡绥东物流园院内,阳明城管执法大队联系哈牡绥东物流园,督促其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整改,2024年9月22日,哈牡绥东物流园对显露的建筑垃圾运送到其场内用于工程回填,并对外部的场地进行平整。2024年11月9日,西侧入口设置围挡并安装监控,2025年3月,哈牡绥东物流园已办理建筑垃圾备案,现已对建设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园区闲置用地全封闭管理。目前哈牡绥东物流园东侧正在平整土地施工中,西侧已覆盖绿植进行生态恢复,部分场地现已采取防尘网覆盖,东侧部分场地正在进行征收拆迁。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完善了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备案手续。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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