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通告

牡丹江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公示表

日期:2025-12-25 16:54 来源:阳明区管理员 访问量:
字号:

序号

举报

地市

受理

编号

举报

内容

责任

单位

是否

属实

属实

情况

办结

状态

办理进展

情况

备注

1

牡丹江市阳明区

MDJDH064

市民在阳明区五林镇东南沟承包一处造林地(原先是五林小学校田地,面积约500-600亩)用于栽种树木。2021年时范姓村民私自采伐树木(约10-20立方米木材),市民发现后向五林镇派出所报案,警务人员告知案件移交市林草局处理,但市林草局告知未接到案件,疑似互相推诿,要求推进案件进程,要求给予涉事人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全额损失。

阳明区人民政府

基本属实

已办结

2024年8月30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阳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孙传宝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特别是阳明公安分局要全力配合市林草局做好案件办理工作。会后,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龚海涛立即组织分局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要求阳明公安分局队伍大队、五林派出所全力配合市林草局开展调查。8月31日上午,区政府组织市林草局、阳明公安分局、五林镇召开案件办理协调会。

该信访案件已由市林草局办理,涉及公安情况已由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办理。市公安局阳明分局已对相关人员诫勉处理。

来源:阳明区管理员

撰稿:阳明区管理员

校对:阳明区管理员

一审:孙庭恩

二审:刘金婷

三审:王坤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