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阳政发〔2025〕12号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通告

牡阳政发〔2025〕12号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通告

日期:2026-01-28 来源:阳明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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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阳明区管理员

校对:阳明区管理员

一审:孙庭恩

二审:刘金婷

三审: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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